2012年7月1日

時裝人夾人

好多人都話我,你成日話人著成點點點,其實你自己都只不過係咁姐?! ( 當日,小的身穿白TEE一件,冇圖案花紋,彩藍色短褲,加COTTON ON 二十蚊人字膠拖鞋NEON YELLOW)

的確,這是我最喜歡的夏天打扮,短褲拖鞋。我還未過份到夠膽死穿人字膠拖鞋上班,不過天天沙灘LOOK的說法也不過份。
要知道,熟讀時尚的人,我由心到覺得外表是看不出的。我不是為自己說什麼推諉之詞,而是事實。
我欣賞Lady Gaga,但我不會穿她穿的衣服,因為我不是她。
喜歡某品牌或是Cutting或是Design的衣服,也不代表你有資格穿。先別說錢,把錢問題當成不是問題來說,你首先已經要自身檢討一下。人家天橋上的模特兒最少180cm,身重不足100磅,你有嗎? 再來是,你有人家的形態嗎?氣質嗎?感覺嗎? 如果人人也穿得出那感覺,設計師要模特兒面試幹什麼? ( 不要說你不知道模特兒上天橋之前是先要見工面試!)

自身都快要三百磅,五尺又欠兩吋。好好的迷你裙一穿穿成及膝裙!再來把人家衣服的胸線變腰線。好看嗎? 設計真是這樣的原意嗎 ?
不是身上穿上所有名牌,就是時尚。是時裝騎住了你,還是你控制 ? 真是可笑極了!

喜歡是一回事,真的穿上和擁有又是一回事! 我夠鐘意哈里王子啦!我可以做王妃嗎?我夠鐘意金城武啦!可以做他老婆嗎? 我勁鐘意Cate Blanchett,難道就因為這樣我可以跟她上床?

喜歡一個設計或是設計師,或是衣服,是應該由心到喜歡,而不是口上喜歡。不適合你的,穿上身上等於強姦了個設計,強姦左個設計師。冇錯,你是擁有左,但人地個心唔向你到,你得到佢個人,都得唔到佢個心。
我實在是不能理解,強姦衣服的心態是什麼一回事?真是特別爽嗎? 正如我真的見過某填詞時裝人,身穿女裝Chanel tweed jacket。但你要理解,他的身材到整個整體感覺,真是可以配上香奈兒嗎? 先不說是誰配不上誰,而是唔夾囉! 你明唔明?
正如叫一個大肥佬著dior homme by hedi slimane,是冇可能囉,就算你著到(冇野冇可能,是錢既問題姐!),但果件已經不是dior homme by hedi slimane的原意。人家設計的本來是個個男model都又高又瘦好似食左白粉咁先岩。

中國人有句說話,我覺得真是好有道理 : 著起龍袍,都唔似太子。

到底你地班人,知唔知自己著緊咩?


Givenchy 2013 spring
天使的眼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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